在战争中,哪一级单位具体下辖多少部队,都是有相应编制的。
不过对指挥官来说,大都希望自己的部队能有更多战斗兵力,所以有时候就会将一些支援、保障单位的团、营也当成步兵单位来用。
比如1946年国民党军搞整编师的时候,因为明面上的步兵团少了三分之一(实际兵力倒没少多少,因为国民党军当时普遍存在缺额现象),所以便有将整编师直属人力辎重团以及整编师/旅直属工兵营当做步兵使用的现象。
诸如像整编第11师胡琏所部,还有将3个工兵营合起来临时凑为一团的操作。

而这种情况其实还不只限于整编师部队,那些没有整编的军,在已有三师九团的基础之上,为了有更多的战斗部队也会这么干。
比如在热河的国民党军第13军,它也对人力辎重团进行了强化,使得其具备一定的步兵战斗能力。
按照该团原本的编制,兵力应有将近2500人,但只配144支冲锋枪、237支步枪,配枪率不过15%,实际上只有有限的自卫能力。
而据国民党军第13军在1947年秋的统计,该军人力辎重团按标准兵力数上报(实际不大可能,只是它上报时说是满编),但武器配备实数上却大为不同。
该团当时实际拥有的武器计有:

美式步枪678支、冲锋枪27支、三零三机枪23挺、重机枪4挺、六零炮13门、八一迫击炮4门。
这个配置肯定不如正牌的步兵团,但配枪率提升到了将近30%。
虽然第13军觉得给人力辎重团配太多冲锋枪不值,而是只留了少部冲锋枪,但却额外配置了更多的步枪。
这就使得人力辎重团的每个连,至少有一个全部配枪的排可用(注:人力辎重团编制为4营16连);而每个营的步枪兵合起来,也有一个加强连可用。
当然,这还不是最关键的。
重点是这个人力辎重团还有轻重机枪和迫击炮。

81毫米口径迫击炮总计4门,可编为一个简配炮连(叫排也没关系),实际作战中既可以集中使用,也可以以单个炮班为单位加强到各营中。
60毫米口径迫击炮总计13门,大部分的辎重连均可配1门;实际应该是配备到营级,每个辎重营有3到4门六零炮组成的一个炮排。
重机枪的话有4挺,也可编为一个简配的机枪连,实际作战中既可集中使用,也可以单独作为火力队使用。
轻机枪有23挺,每个辎重连可得1挺到2挺,实际就是给那个武装排配备1到2挺轻机枪。
所以将这个辎重团的所有可用战力考虑进去的话,其实战斗兵力显然强于营,大致相当于一个千余人的简配团(以三营九连,外加团、营直属队计)标准。
如果只考虑战斗兵力和武器的话,这个简配团可直属有4挺重机枪组成的简配机枪连、4门81迫击炮组成的简配迫击炮连;营直属有3门六零炮组成的迫击炮排;步兵连分三排九班制,每班配8支步枪,每排配1挺轻机枪。

这样必要的支援火力都有,只是相较正规团要弱而已,但比原先辎重团没有机枪迫击炮等“重武器”,仅有自卫能力要强。
至于这个人力辎重团中大部分没有配枪的人员,那自然本职工作还是要干的。
而战斗兼职任务,第13军给出的条目为:战斗警戒、山地战斗、遭遇战等等,后续更明确“该团配备步兵武器,作步兵部队使用”的定义。
所以咱们在战史中若看到此类辎重部队的话,切不可认为其毫无战力,实际上这种部队也是有重武器,并且具备一定步兵战斗力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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